2008年7月31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本是喜上加喜 岂料乐极生悲
高静瑶

  玉环的王某与林某这对表兄弟在同一天结婚,两家人均是喜气洋洋。
  7月28日是他俩的新婚之日,喜宴也设在同一酒店,这本是喜上加喜的乐事,可王某的两个叔叔(即林某的舅舅)却在犯愁:侄子跟外甥同时结婚,自己又没有分身术,如何是好?最后两位叔叔决定,一个去侄子那,一个去外甥那。
  酒过三巡,新郎林某给舅舅分烟,顺便说:那个舅舅虽然没过来,但这烟还是要分给他的,麻烦舅舅帮我把这烟带给那个舅舅。外甥的话不无道理,舅舅去侄子那边庆贺时就顺便把烟带了过去。看到叔叔拿着表兄弟的烟过来,新郎王某就有点不高兴了,说道:你不来参加我的婚礼也就算了,怎么还把那边的烟带过来,让我的面子往哪搁啊!一件小事陡起风波,越想越懊恼的王某家人竟跑到林某那边理论,认为林家让自己家难堪了。争执间双方发生了冲突,混乱间新郎林某的衣服被扯破,身上也被抓伤。
  酒桌被推翻,新郎受了伤,自认吃亏的林家便打电话报了警。楚门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,了解情况后说,你们本来就是亲戚,却因为一点小事在大喜之日闹翻脸,实在是不应该,经过民警的劝导,双方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该事件被成功调解。